熱點事件:
“祝大家新年快樂!”2022年元旦,正在太空“出差”的神舟十三號航天員乘組特意發來祝福視頻。作為常見的新年祝福用語,“新年快樂”四字能否作為商標注冊呢?元旦假期剛剛結束,多件“新年快樂”商標被駁回一事便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熱議。
記者通過中國商標網檢索查詢了解到,曾有多家市場主體提交包含“新年快樂”字樣的商標注冊申請,但均被駁回。
早在2016年春節前,一則“‘新年’二字已被注冊為糖果商品上的商標”的消息,便曾在春節市場的紅海中激起一片漣漪。在此事件中,權利人表示“新年”系其在糖果等商品上持有的注冊商標,其他糖果品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新年”標識進行廣告宣傳,否則便涉嫌構成對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事實上,看好“新年”商機的企業不在少數。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北京、上海、廣東、福建等地的多家市場主體申請注冊了近400件包含“新年”字樣的商標,含有“春節”二字的商標亦有370余件,但上述商標的注冊申請大多被駁回。更有甚者,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將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及教師節、父親節、母親節、煤炭節、導游節、旅游節等節日的名稱均提交了商標注冊申請,但大多被駁回。(王國浩)
小編點評:
將傳統節日名稱作為商標注冊,是市場主體商標品牌戰略成熟的表現予以認可,還是一種投機取巧行為有待商榷?傳統節日蘊含著諸多商機,將節日名稱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可以快速被公眾所接受并形成一定品牌效應,有利于作為申請人的相關市場主體搶占商機,但在一定程度上會遏制其他市場主體的正當使用。
將節日名稱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有益于企業搶占市場,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節日名稱本身天然缺乏商標應具備的顯著性,相關權利人不能壟斷他人對節日名稱本身所指代的含義及日期等進行非商標意義上的合理使用。同時,節日名稱屬于一種公共資源,具有公共屬性,不宜通過注冊商標成為私權被一家獨享,否則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慕囈)
(編輯:田伊慧)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發布時間: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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