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靜鮮
作者單位: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美國專利保護類型:實用(發明)專利、植物專利、外觀設計三種。沒有實用新型。
一.專利申請途徑
1. 直接向美國申請專利(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發明創造,需要在中國專利局預先提交保密審查,保密審查通過后,方可直接向美國申請專利)。
2. 通過巴黎公約向美國申請專利:優先權期限12 個月內。如果錯過12 個月優先權日期,可以在兩個月內通過提交恢復請求書及繳交額外費用再進入美國。
對于發明人自己公開的發明創造,可以在最早公開日起一年內進入美國。
申請美國專利可以用中文說明書遞交,然后補交英文說明書,但要繳納額外官費。
3. PCT申請進入美國國家階段(優先權期限30個月內)。
如果錯過30 個月優先權期限,可以在超過期限兩年內通過提交恢復請求書及繳納額外費用再進入美國。
兩種方式:
(1)根據美國專利法第“371”規定進入: 優先權日30個月內提交準確PCT公開文本英文譯文進入,可以按照PCT條約第28條,41條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修改不能超出原始申請文件公布的范圍。
(2)根據美國專利法第“111”條進入:放棄“371”進入方式,在原PCT申請的基礎上通過bypass提出“繼續申請”或“部分繼續申請”,不必提交準確PCT公開文本英文譯文,在PCT申請文本基礎上進行修改和增加新內容,修改和增加內容可以超出原始申請文件公布范圍。提交文件要求與普通美國申請相同。
二. 申請文件
正式申請需要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主要有:
1. 指示函:包括申請類別;遞交期限;申請人和發明人名稱、國籍、地址;企業申請人指明是否大實體,小實體,微實體,或大學、研究機構等;要求優先權時優先權日、號、國家;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時PCT申請日、號(公開日、號);是否同時提實審;是否提前公開;是否加快審查;有關文件、賬單發送要求;其他有關該申請特殊情況說明等等。
2. 完整英文說明書,包括摘要、權利要求書(超過3項獨權項,20個附權項要繳納額外官費)、說明書正文、附圖(如果有)、序列表(如果有)等;
PCT國際申請進入美國國家階段時,提供PCT申請說明書或PCT公開說明書。如果PCT申請國際階段對說明書做了修改,或進入美國國家階段時需要對說明書進行修改,應提供相應修改文件。
申請美國專利可以以非英文說明書遞交,但要在遞交日起兩個月內補交英文說明書,并且交額外官費。
3. 發明人簽字的宣誓書或聲明(Declarations)
所有發明人都必須在宣誓或聲明上簽字,證明自己是所述發明的原始發明人。宣誓書或聲明可后補,后補要交官費。
4. 委托書 (Power of Attorney)
5. 轉讓證明(Assignments):發明人將專利申請轉讓給受讓人的證明,需要所有發明人簽字。
6. 優證文件:如果要求優先權,要提供優證文件。可以僅提供優證文件DAS碼,不提供原件。遞交期限要求不嚴,如果優證文件有問題,授權通知里將要求遞交,在辦登費繳納前遞交就可以。
7. 加快審查請求:如果希望盡快授權,并且選擇下面兩種加快途徑,加快請求需要在申請的同時提出:
(1)優先審查途徑(Track One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在申請的同時提出,并且繳納優先審查費用(大實體4000美元,小實體2000美元,微實體1000美元)。
注意:優先審查請求僅適用于普通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不適用于PCT申請以“371”方式進入美國的申請。需要優先審查的PCT申請,需要以“111”方式進入美國。
(2)普通加快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AE),沒有官費,但需要申請人事先完成繁雜的檢索工作,并且滿足其他要求。有關加快審查內容后面詳細介紹。
8. 提交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 (IDS)
美國法律規定,在專利申請的整個過程中,申請人有義務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一切已知的與本發明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資料包括:引用文獻;檢索報告和審查過程中引用的對比文件;同族專利審查意見;在先公開使用、銷售或許諾銷售的事實情況;與本發明相關的在先公開資料(公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廣告、報紙、網頁)。非英文文獻需要提供簡要翻譯(機器翻譯就可以)。
不同時期提交有關資料和信息有不同要求。在審查員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之前提交,不須提交說明,不必繳納官費。如果在收到審查意見后再提交,要提交說明并且要交官費。
如果有IDS 但不及時提交,將來涉及專利有效性時,可能被認定為“故意欺瞞”行為,授權的專利也可能被無效。
三.申請費用:
發明常用申請官費如下:(大實體費用;小實體、微實體官費有減免)
申請費USD300 +檢索費660 +審查費 760,共 USD1720; PCT進入US共:USD1580
非英文說明書遞交申請:USD140
獨權附加費(3項以上):USD 460/項;
權利要求附加費(20項以上), USD 100/項
多項從屬權利要求,USD 820/項
說明書附加費超100頁,每50頁 USD400
答復補正: USD160
延期1/2/3/4/5個月費用分別為: USD200/600/1400/2200/3000
優先審查(Track one):USD4000
優先審查處理:(Track one processing fee):USD 140
恢復請求:USD2000
提交IDS (新案提交之后):USD 240 官費取決于在哪個階段遞交
后交發明人聲明:USD160,USD140(PCT進入US)
著錄項目變更: USD 40(紙件) USD 0 (電子)
授權公布費:USD1000
RCE(繼續審查請求):USD1300(第一次),USD1900(第二次)
提交上訴請求: USD800
授權后維持費(總共3次):授權日起第3-3.5 年USD1600;第7-7.5 年USD3600;第11-11.5 年USD7400。
官費減免規定:
美國專利制度規定給予小規模實體(small entities)大部分官費減免50%,對于微實體(micro-entity)大部分官費減免75%。
小實體/微實體評定標準:
小實體標準(符合以下任何一個條件就可以)
1)個體自然人
2)公司人數不超過500人(含子公司)
3)非盈利機構(例如:大學)
微實體標準(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符合小實體要求;
2.發明人(申請人)在美國專利申請不超過4件;
3.每個發明人(申請人)上一年的年收入不超過177,117美金 (2017年數據);
4.發明人/申請人沒有義務將發明轉給任何非微實體的第三方。
四.發明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1. 形式審查 (初審)
官方對遞交的申請文件及繳納的費用進行形式審查,對有缺陷的申請發出補正通知書(Notice to file missing parts) 通知申請人補正。
2. 專利申請的公開
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如果要求優先權,自優先權日)18個月將予以公開。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請求提前公開。
3. 實質審查
美國是自動審查制度,在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的同時必須繳納專利申請費、檢索費和實審費,專利申請在初審合格后自動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對三種專利均給予實質審查。
4. 主動修改和審查意見
主動修改:申請人可以在審查員啟動審查程序之前(一般申請日起3個月內)主動修改申請文件。在沒有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之前,均可以提交主動修改,但越早越好。如果審查員已經完成初步審查,可能不接受主動修改。在答復審查意見時也可以主動修改申請文件。
審查意見:美國發明申請最早在遞交申請一年半左右收到審查意見(non- final Office Action),答復第一次審查意見的期限為自發出審查意見通知起三個月內。答復期限可以延期最多6個月。每延期一個月,官費呈幾何比例遞增。一般情況下,第二次審查意見是最后一次審查意見(final Office Action)。有的還發出勸告書(Advisory Action),通知申請人如果對終審意見不滿意可以提出上訴(Appeal)。
需要延期時,答復時提交延期請求,不是期限前提交延期請求。這點與中國要求不同。
收到最后一次審查意見后,申請人可以有三種選擇:
(1、提出針對同一件申請的繼續審查(RCE);繼續審查是在收到表示程序結束的官方文件,如最后一次審查意見或授權通知,但未繳納授權費后提出。提出時要繳納費用,提交相關信息(IDS)或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以鞏固其專利性。
(2、提出繼續申請(另一件獨立的申請)。繼續申請包括普通繼續申請、分案申請、部分繼續申請。
繼續申請按一件新申請對待。普通繼續申請是針對同一申請公開的同一主題的發明內容,收到駁回或保護范圍較窄的授權通知后,向專利商標局提交的進一步爭辯和/或證據及修改的權利要求,以爭取授權或擴大保護范圍。分案申請是針對同一申請公開的不同主題的發明內容,應審查員要求或申請人主動提出的另一件申請。部分繼續申請是對相同主題和新主題提出的改進或修改,可以對公開的內容增加補充材料。
(3、提出上訴請求。
與審查員溝通
在收到非終審或終審意見之后,申請人(代理人)可以主動要求與審查員電話或面談,通過電話,見面或視頻會議進行溝通討論,縮短審查時間,加快審查程序,有助于早日授權。
5. 加快審查機制
在美國申請發明專利,正常情況下需要2至3年的審查周期,根據個案的復雜程度和其他因素的影響,也有超過3年以上才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情況。出于現實需要,美國專利審查機構制定了有關專利加快審查機制,如普通加快審查、優先審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等,在縮短專利審查周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申請人可根據案件類型,選用合適的加快審查程序。常用加快途徑有以下幾種:
(1. 普通加快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AE)2006年8月25日實施
請求時機: 提交申請同時請求。沒有官費。
加快程度:
在決定適用該程序之日起3個月內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預計自申請日起12個月內收到最終審查決定。
要求條件:
(1) 獨立權利要求不超過3個,權利要求總數不超過20個,不存在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各權利要求必須符合單一性的要求;
(2)需要申請人事先完成繁雜的檢索工作(需提交預檢索聲明statement of preexamination search、信息公開聲明IDS和審查支持文件Examination support document等);
(3)答復審查意見的時間為2個月且不能延期。
(2. 優先審查(Track One途徑)– Prioritized Patent Examination Program
2011年9月實施,每年一萬件。Track One不適用于PCT進入美國的申請。
請求時機: 提交申請同時請求;或在提交繼續審查(RCE)時提出。
加快程度: 預計在自申請日起12個月內,甚至6個月內可收到最終審查決定。
特點及要求:
Track One途徑不需要像AE程序一樣進行審查前的檢索并提供相關文件,是以一定的費用和限定權利要求數目為條件,大大節省審查時間。一般申請人可以期望在幾個月內收到第一審查意見,并在大約一年內得到最終決定。是最有效和最受申請人歡迎的加快審查程序。
(1)目前官方限制受理數量為每年1萬件;
(2)官費較高,是普通申請官費的2倍以上(Track One 大實體費用4000美元,小實體2000美元,微實體1000美元;
(3) 獨立權利要求不超過4個,權利要求總數不超過30個,且不存在多項從屬權利要求。
(4) 答復審查意見期限不能延期,否則不予優先審查。
(3. 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中美2011年12月1日簽署雙邊PPH協議,無官費
請求時機: 提交美國專利申請之后,第一次審查意見發出之前提出。
申請要求:
在先審查決定(或PCT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的書面意見或審查報告)中至少有一項權利要求經審查被認為具有可專利性/可授權。
加快程度
大約在4個月內決定是否準予適用PPH。準予適用的,一般在3個月內就會對該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申請建議
PPH通道對于已經拿到另一個專利審查機構肯定性審查意見,又向美國提交了申請的申請人來說值得考慮。需要注意的是,提交PPH請求時,需要將在后申請,即向美國提交申請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修改為與第一個申請機構已經認可的范圍相等或更小,因此,需要申請人在專利保護范圍和加快審查之間進行權衡。
五.授權階段及年費繳納
如果申請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官方即發出授權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發出授權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以內繳納登記費,辦理其他要求的事項(如補交優證文件)。及時繳納官費后,授權公告,頒發證書。
授權后的程序
美國專利法規定,對授權后的專利可以進行修正(Correction of Patent),主要有以下幾種:
1、更正專利(Certificate of Correction):如改正專利商標局或申請人產生的印刷、拼寫或打字錯誤;
2、放棄權利要求(Disclaimer):向官方提出一份聲明,放棄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
3、再頒專利(Reissue):專利權人可以申請改正無惡意情況下產生的差錯,包括權利要求保護范圍過寬或過窄、公開包含不準確內容、優先權要求不當、申請人提供的引用文件不正確等。再頒專利請求一般在專利授權后兩年內提出,可以擴大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如果授權兩年后提出就不能擴大專利保護范圍;
4、再審程序(Reexamination):任何人在專利有效期的任何時間均可對授權的專利提出影響專利授權的實質性問題,請求重新審查。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決定對授權的某一專利啟動重新審查,該專利就成為“不定專利”。經重新審查后,專利商標局將對涉及的專利做出決定性的結論。
保護期限
發明專利、植物專利保護期限為2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年費繳納
發明專利授權后,自授權日起第3年半、7年半、11年半繳納三次年費維持專利持續有效。